宣城离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办多久-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
宣城市有一些企业职工平时是宣城休提有住房公积金,在退休以后还是离退有余额存在,那么退休职工是取住公积金代办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,只要材料齐全即可办理,积金久有的办多职工在询问关于宣城离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办多久,宣城休提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。离退
一、取住宣城离、积金久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办多久
离、办多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宣城休提时限为3个工作日
二、离退宣城离、取住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
离、积金久退休职工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多公积金代办。
三、宣城离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
1.受理: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,依法按照不予受理、补正告知、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,并出具书面凭证;
2.审查: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,并出具审查意见。
3.决定:根据审查意见,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(同意)或不予许可(同意)的决定;
4.办结:按照法定要求,向申请人送达决定。
四、宣城离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,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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