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-公积金代办
根据规定,抚州我国的死亡什材公民在正式宣布死亡之后,其家属应该在一个月之内,被宣公积金代办向亡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,告死注销户口。亡需我们在申报死亡登记的抚州时候,需要提供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。死亡什材接下来的被宣内容,华律网小编就具体的告死跟各位介绍一下,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?
一、亡需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
1、抚州公积金代办死亡医学证明;
2、死亡什材公安、被宣司法部门出具的告死死亡证明;
3、火化证明;
4、亡需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;
5、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。
二、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依据
《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(赣公字〔2015〕201号)
设立依据条款名称:公民死亡的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或者其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、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,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
三、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流程
受理:符合注销条件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注销;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,补正后予以注销;不符合注销条件的,告知不予注销的理由。
审查: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,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
审核: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
审批:根据审核结果,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
决定:对符合户口注销条件的,当场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;不符合注销条件的,当场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。
以上内容就是,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,需要解放的办理材料。我们的家人在离开自己之后,每一个人都会舍不得,不想将他们从自己的生活抹去。但是按照规定,我们必须将其户口进行注销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以随时找小编进行法律咨询。